关于开展201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的通知
各学院:
即将进入研究生毕业季,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生派遣工作,结合学院工作实际,采取有效途径,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准确率;要以开展毕业生派遣工作为契机,在毕业生中开展思想教育,切实发挥管理育人和服务育人的作用,为毕业研究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。为有序开展2013届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流程
(一)毕业研究生派遣方案制定及反馈
1.学院上交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。从即日起至7月10日毕业生离校前,学院分6次集中上交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(时间安排见附表1),学院需按学号先后顺序整理后上交。
2.编制派遣方案。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分六次接收学院就业协议书,并依次编制派遣方案。
3.派遣方案反馈至学院。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分六次向学院反馈派遣方案,学院通过各种渠道通知毕业研究生本人签字确认。
4.学院上交学生确认签名的纸质版派遣方案。对于有疑义或者提出修改申请的提供书面报告。
5.中心确定最终派遣方案。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学院反馈情况,确定最终派遣方案,依此打印报到证。
6.学院发放报到证。毕业生离校前,集中办理的报到证,由学院负责向研究生发放,学院务必做好报到证签收登记记录。
(二)毕业研究生档案转递方案制定及反馈
1.档案转递方案编制。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每确定一批最终派遣方案,相应制定一批档案转递方案,先后共制定6批。
2.档案转递方案反馈至学院。每制定一批档案转递方案,向学院反馈一次。学院通过各种渠道通知毕业研究生确认已有信息,并补充不完整信息。
3.学院上交学生确认签名的纸质版表格。对于有疑义或者提出修改申请的需提供书面报告。
4.确定最终档案转递方案。依据学院反馈情况,确定最终档案转递方案,并以此为依据邮寄档案。
二、几点说明
(一)关于编制派遣方案编制的说明
1.严格按照协议书派遣。协议书上若用人单位明确接收毕业生户档关系,将严格按照协议派遣。若毕业生有不同意见,需用人单位出具“同意毕业生自行保管户档”的书面证明材料(可传真),需注明联系人、联系电话等,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。
2.协议书上用人单位明确不接收毕业生户档关系,同时毕业生未提供人才机构托管协议或接收函者,均按照“回原籍”的方式派遣。毕业生若不同意此种派遣方式,在表格上更改信息的同时,需上交相关托管机构的接收函或者托管协议,其两种材料缺一不可。
3.未签订就业协议,用人单位出具同意录用接收函者,参照协议派遣方式执行。学生上交接收函的同时,学院需审核其空白协议书,避免一人持有多个签订多个单位的现象。
(二)派遣方案及档案转递方案反馈的说明
1.为便于学院开展工作,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向学院提供有编号的电子版的反馈材料,学院在确保反馈人数与最终签字确认人数一致的情况下,可重新编号并自行打印。
2.编号和毕业生名字均不得重复出现。
3.学院上交有毕业生签名确认的纸质版的材料,加盖学院公章。
4.有修改意见,学院需汇总后提交书面报告,并加盖学院公章。
(三)特殊情况
1.毕业生已签订就业协议或上交接收函,由于近期会有变化而申请暂缓派遣
需本人审核既定派遣方案,并签名确认,在备注栏里注明“申请暂缓派遣”。同时填写并提交纸质版的《2013届毕业研究生暂缓派遣申请表》(见附表2)一份,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回执后起效。回执一式两份,学院和毕业生本人各执一份。
2.毕业生同意派遣,申请暂缓邮寄档案
需本人审核、填写既定档案转递方案,并签名确认,在备注栏注明“申请缓寄档案”。同时填写并提交纸质版的《2013届毕业研究生暂缓邮寄档案申请表》(见附表3)一份,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发放回执后起效。回执一式两份,学院和毕业生本人各执一份。
3.毕业生本人不在校,委托他人代为签字
若委托他人签名,签名栏需“某某代”,学院需电话联系毕业生本人,再次确认以保证准确。
其他未尽事宜由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说明。
beat365官方网站毕业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
2013年4月
附1.2013届毕业研究生就业派遣工作时间安排
| 第一批
| 第二批
| 第三批
| 第四批
| 第五批
| 第六批
|
学院上交就业协议至中心
| 5.15
| 5.31
| 6.12
| 6.20
| 6.30
| 7.8
|
中心制作派遣方案
| 5.15—5.18
| 5.31—6.4
| 6.12—6.14
| 6.20—6.23
| 6.30—7.2
| 7.8—7.9
|
中心反馈派遣方案至学院
| 5.19
| 6.5
| 6.15
| 6.24
| 7.3
| 7.9
|
学院上交经由毕业生审核确认后的纸质派遣方案
| 5.22日前
| 6.8日前
| 6.18日前
| 6.27日前
| 7.6日前
| 7.10日前
|
中心制作档案转递方案并反馈至学院
| 学院上交纸质材料后2个工作日
|
学院上交经由毕业生审核确认后的纸质档案转递方案
| 5.25日前
| 6.10日前
| 6.20日前
| 6.29日前
| 7.8日前
| 7.11日前
|
中心打印并发放报到证至学院
| 预计6.15日(适时调整)
| 预计7.11日
|
第一次集中邮寄档案
| 7.15日
|
附件:1.2013届毕业生派遣工作的通知.doc
2.如果有研究生已经签约,但后续有其它的选择或者等待公务员、企事业单位最终录用结果。可以先交与此前保底签约单位的协议书/合同/接收函,但是做暂缓派遣、暂缓邮寄档案的处理。
一方面,可以根据学校的统一进度办理毕业手续(此后自行办理非常耗费耗时),另一方面,给后续留有余地(办理暂缓派遣、暂缓邮寄档案的研究生。在学校允许的时间范围内,除非本人自行启动重新派遣、邮寄的手续,学校只会按照已就业、但暂缓的情况办理)。不明事项,可再行咨询研究生辅导员。
附件:2013届毕业研究生暂缓派遣申请表.doc 2013届毕业研究生暂缓邮寄档案申请表.doc
办理程序:1.下载表格填写,不清楚之处暂且不填;
2.持表前往丹桂楼109研究生就业指导中心任丹老师处盖章;
3.此《申请表》为三联式表格,首联就业指导中心留存,本人留存联自己保存、以备他日重新启动派遣。最后,将《申请表》学院留存部分交至学院A311存档。